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 會議召開時間:2019 年 9 月 24 日
2. 會議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
3. 會議召開方式:現場
4. 發出董事會會議通知的時間和方式:2019 年 9 月 21 日以書面方式發出
5. 會議主持人:董事長王英維
6. 召開情況合法、合規、合章程性說明:
本次董事會的召集、召開和議案審議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二)會議出席情況
會議應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權出席董事 5 人。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提名蔚上根為公司董事的議案》
1. 議案內容:
鑒于董事、副總經理馬偉先生因個人原因向公司辭去董事、副總經理職務,導致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現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名蔚上根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任職期限為公司 2019 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屆滿為止。在新任董事任職前,馬偉將繼續履行董事職責。
蔚上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監管單位采取監管措施、進行處罰的情況,不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為董事適當人選。
2. 議案表決結果:同意 5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3. 回避表決情況:
本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無需回避表決。
4. 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情況: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關于提請召開公司 2019 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1. 議案內容:
公司定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召開 2019 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如下議案: 議案一:《關于提名蔚上根為公司董事的議案》。
2. 議案表決結果:同意 5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3. 回避表決情況:
本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無需回避表決。
4. 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情況:
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目錄
《山西佳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